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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推荐优秀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河北)

时间:2024-03-28 栏目:研招资讯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东大教字〔2017〕15号)、《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64号)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秦教〔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院两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副书记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推免生遴选办法制定、名额分配原则、特殊情况处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审定学校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研究生分院、学生工作处和纪委办[监察审计处]等部门配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学院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学院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和遴选等工作,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多方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高人才选拔能力和推免生遴选质量。

(三)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有关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四)创新特长生的遴选工作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按照本实施细则及《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东大学创字〔2019〕5号)等文件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五)推免生遴选工作应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操作。应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各学院和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4、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5、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

(二)普通推免生的申请条件

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且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

(三)创新特长生的申请条件

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且符合《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东大学创字〔2019〕5号)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在A类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B类竞赛中获全国高奖项(不包含一等奖)的竞赛团队主力队员,且GPA排名专业前50%)之规定,获得创新特长生考核资格。

对各类科技竞赛级别和获奖级别难以确定的,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学科不少于3位提出认定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小组确定。

(四)支教团的申请条件

按校团委有关文件执行。

三、名额分配原则

名额分配按照支教团名额、创新特长名额、普通推免名额分别下达,三类名额不可兼得。

(一)普通推免名额综合考虑国家推免政策及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下达给学院。

(二)支教团推免名额按国家规定单列,具体申请条件、分配方案等由学校团委负责制定。

(三)创新特长生名额单列计划,比例不超过总名额(不含支教团名额)的10%,综合考虑国家推免政策及各学院满足2020年创新特长生推免条件的人数下达给学院。

各学院名额分配方案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0年推免名额分配表(附件1)。

各专业推免名额由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分配并公示。

(四)后期名额调整原则

在学校规定上报遴选名单截止日期前,若某学院推荐人数低于推荐名额时,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可将剩余名额调剂到申请人数较多的学院。

在学校规定上报遴选名单截止日期前,普通类推免生若放弃推免资格,可由学院在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在学校规定上报遴选名单截止日期前,创新特长类推免生若放弃推免资格,学校收回名额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按普通推免名额重新进行分配。

四、遴选程序及推免资格的确定

学业成绩认定、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按以下程序确定。

(一)学业成绩认定

1、学业成绩排名方式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在校前三年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进行综合排名,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等公示学生绩点及专业综合排名,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东秦教〔2013〕2号文件规定计算得出。

2、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核

学生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各学院按照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学业成绩推免生遴选方式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根据遴选基本条件、学业成绩认定学生额定名额和学生综合排名,有序确定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

4、“双优生”遴选方式

在校前三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如能够进入学业成绩认定学生额定推免名额的120%以内划定的推荐备选名单,可递进替换额定推免名额中后20%无“双优”资格的学生,获得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

(二)创新特长评定

1、创新特长生考核资格确定

各学院汇总符合创新特长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及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复核。

2、创新特长生推免资格确定

学院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复核结果,组织学生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依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0年创新特长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开答辩工作办法》进行答辩评审,按照学校创新特长生分配名额遴选出获得创新特长生推免资格的学生,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三)学校审核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团委将确定的推免名单上报学校,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基本资格、数量与名额、学院工作程序等,并将合格的推免名单予以公示。

(四)名单报送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东北大学总校。

(五)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国家研招网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六)工作进度安排

各学院依据学校推免工作进程安排表(详见附件2)制定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在推免工作中,如发现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学生切身利益者,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具体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参与监督工作,监督电话:0335-8052410。

(三)申诉和复议制度

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点击下载>>>

2020年推免名额分配表

2020年推免工作进程安排表

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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