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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03-19 栏目:志愿报考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依山傍海、交通发达的辽宁西部中心城市--锦州。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44万余平方米,各类在校学生18000余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2013年5月,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21个教学院、部、中心,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3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校拥有辽宁省一流学科1个,省特色学科项目1项,省培育学科项目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重点实验室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

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高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高校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高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7个;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基地1个,省汽车制造紧

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60多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才2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6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学科带头人2人,辽宁省专业带头人4人,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6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1人,辽宁特聘

教授4人,辽宁省中青年社会科学人才百人层次3人,辽宁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4人。全球高被引科学家3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各类功能教室6.9万平方米,用于教学的计算机5627台;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工程实验中心11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30189万元。图书信息楼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功能完善,环境优雅,馆藏文献资料130多万册;校园建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为学生了解信息、自主学习和日常生活创造了便利条

件。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是生命线的办学理念,重视学生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建有1个近6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实验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近五年,学生在省级以上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国家级奖486项,省级奖3425项。

2016年获批首批辽宁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学校在2019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2014-2018年度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位于全国112位,2018年度全国第63位,居于辽宁省省属高校首位。学校教学管理严格,学风浓

郁,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充分肯定。毕业生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广受社会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

学校注重科技团队、科技人才的建设与培养。现有辽宁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7人入选辽宁省教育厅第一层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4人入选辽宁省教育厅第二层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汤森路透发布的全球高引用科学家榜单,2篇论文获国际计算智能协会杰出论文奖(Outstanding Paper

Award)。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共完成了包括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449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2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700余篇。学校连续入围2015、2016年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100强高校,2019年再次入围,位列第55位。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波兰、泰国、日本等国家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扩大了学校的国际影响力。2013年学校获批国家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资格高校。目前留学生人数达到500人,其中硕士留学生80人。

校园典雅幽静、整洁规范、安全有序,是锦州市政府命名的“花园式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命名的“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标兵”。2018年辽宁省争创全国

文明校园先进单位。

光阴荏苒,沧海桑田,60余年风雨兼程,辽宁工业大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优良传统,积淀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今天的辽工大全体师生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按照“提高层次,充实内涵,突出特色,加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秉承“砺器悟道”的校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把辽宁工业大学建设成为具有较强

办学优势和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

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

求。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

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

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十、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常录取的考生(不包括破格录取考生),每人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

2、研二、研三学业奖学金

等级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奖学金标准

一等10%7000元/人

二等20%5000元/人

三等30%3000元/人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十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s://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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