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1.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将表格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处统一打印),在读期间已经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认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交到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1)各培养单位评审办法、评定程序的材料说明及公示的书面材料。
(2)每位研究生一个信封,信封注明单位、专业、学号、姓名及相关材料清单。
(3)纸质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申请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一览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培养单位交一式两份。
(4)电子版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统一发sunshanghui80@126.com.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推荐人员汇总表时,须对上报的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4.各培养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到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研究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5.纸质材料报送:曲阜校区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号楼304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会馆2号楼2305室)。联系人:刘敏、孙尚辉,联系电话:0537-4455297、0537-4456557、0633-3980075,13953721600、15906331729.
6.学校设投诉电话及邮箱
0537-4456557
0537-4455662
Qfnuyjs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