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平均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12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4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2017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共计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