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9级研究生:
依据《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冀财教〔2017〕13号)《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冀中医研〔2017〕8号)《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冀中医研〔2017〕1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方朝义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学院院长孙东云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学院、财务处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评审程序,切实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三、参评对象
2019级博、硕士研究生。
四、奖励比例与金额
1.一等奖学金(总人数5%)。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
2.二等奖学金(总人数15%)。博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4000元。
3.三等奖学金(总人数30%)。博士研究生每人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
五、评审办法
(一)奖励名额
学历 层次 | 培养单位 (专业类别)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博士 | / | 2 | 6 | 12 |
硕士 | 基础医学院 | 2 | 5 | 10 |
针灸推拿学院 | 1 | 2 | 5 |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 | 6 | 12 | |
药学院 | 2 | 7 | 13 | |
护理学院 | 1 | 2 | 5 | |
中医专硕 | 9 | 27 | 53 | |
总计 | 19 | 55 | 110 |
(二)评审内容
分为学习成绩(入学考试成绩)、校园文化活动、出勤情况三项,共计100分。每项所占比例及评分标准如下:
1.学习成绩占60%。
博士研究生该项成绩=(英语初试成绩×50%+专业基础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20%)×60% ;
学硕、中药专硕及护理专硕研究生该项成绩=(英语初试成绩×40%+政治初试成绩×40%+专业综合初试成绩÷3×20%)×60% ;
中医专硕研究生该项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推免生此项按满分60分计。
2.校园文化活动情况占40%。参照我校研究生综合测评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时间:入学—2019年9月30日。
3.出勤情况。参照综合测评文件相关规定,在总分中扣除。时间:入学—2019年9月30日。
(二)评审程序
1.自愿参评的研究生填写《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2份),经导师同意后,于2019年10月17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2.研究生学院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审核打分,并根据申请人成绩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
3.评定完成后,按标准及时发放。
联系电话:0311-89926750
联系人:李葆林
监督电话:0311-8992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