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励机制
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以当年下达计划数为准)。
(2)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有工资收入除外)。
(3)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且初试成绩在一志愿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的,在完成入学报到缴费手续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如若初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复试后总成绩排名给予奖励。
(4)学业奖学金:2000-8000元/生。
(5)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额度2000-3000元/项,自由申报,择优立项。
(6)“三助一辅”岗位:劳酬240元/生·月。
(7)校际交流项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内外高校交流学习。设有“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皖新传媒奖学金”等专项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成功者可获得2000元校际交流研修资助。
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政策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二)收费标准及学制
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年收费标准:8000元/年,基本学制2年;
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年收费标准:8000元/年,基本学制3年.
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