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697号)和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入校学习满一年的在校普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
2.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审名额
省教育厅今年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由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按照推荐名额选拔本学院优秀研究生参加学校的终评(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审时间
1.9月17-9月20日,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交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培养学院填写。
2.9月21-26日,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名额,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9月27日,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名单进行终审,最终评出4名获奖研究生,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到各培养学院办公室;
2.各培养学院将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一式八份)报送至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68618241
附件1:201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