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29-0001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院校库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211

联系方式:020-85213863

  • 地区:广东
  • 类型:师范类
  • 隶属:地方所属
  • 学科建设:院士:12 硕士点:200 博士点:100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19,二级4
  • 院校排名:综合排名:66 师范类:8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研究“华藏奖”评奖条例

来源:启航学校 | 更新时间:2020-05-13

在线咨询

为弘扬中华文化,台湾爱国人士、华藏精舍住持净空法师设立“华藏奖”,每年资助20000元人民币,以鼓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为规范该奖学金的评定、发放、管理及宣传等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评奖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

二、评奖条件

1、硕、博士研究生需在学校指定的T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方可参加评奖,博士研究生参评时需同时提交毕业要求的论文。理工类T级论文标准为SCI收录;社科类T级论文标准为SSCI、A&HCI期刊收录或《中国社会科学》刊载。各学科确定的1-2个国内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

2、论文必须已正式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无效。

3、申请者须是论文的第一署名人,且华南师范大学须为第一署名单位。

4、论文发表的时间须在研究生学制期间,时间截至研究生学制结束当年的6月30日。

三、奖励办法

1、本次奖金总额为20000元人民币,根据符合条件的论文数平均分配金额。

2、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奖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导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对申请者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最后推选候选人。

2、学院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部(处)。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学术研究“华藏奖”申请表》、所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用以核对)和一份复印件。

3、研究生工作部(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发给奖学金。

五、附则

1、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的相应条例停止使用。

2、本条例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使用声明:
1.本站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研招单位招生网及对外公开的数据、国家官网公布的数据。
2.本站历年高校数据仅供考生参考,如各招生数据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的数据为准。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400-829-0001 邮箱zzqihangpx@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C座9楼 邮编:100089
Copyright©1998-2020 www.qihang.cn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604号 京ICP备17056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