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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985 211 34所 双一流

联系方式:89683251

  • 地区:江苏
  • 类型:综合类
  • 隶属:地方所属
  • 学科建设:院士:32 硕士点:一级8,二级6 博士点:一级38,二级3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8,二级13
  • 院校排名:综合排名:8 综合类:6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2019年南京大学考研调剂相关规定

来源:启航学校 | 更新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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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工作

(1)校内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生源不足的本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院(系)。各院(系)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复试同一时间进度开展,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仅有一次复试机会,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专业学位复试,也不能将未通过全日制专业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另一个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型复试。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被淘汰的考生可以向生源不足的相同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提出调剂申请。

(2)校外调剂:我校不接受外单位调剂生。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教育部调剂系统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5、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

6、宿舍安排工作。鉴于我校学生宿舍床位紧张,不能满足每个学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条件、费用高低等),原则上只为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全日制学生安排床位,而且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并服从学校安排(由房产处负责安排和解释)。

7、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上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各院(系)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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