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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6-03-30 栏目:研招资讯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将加分条件通知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务必于2020年5月7日18:00前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格式、考号命名的电子版发送至yzb@xjnu.edu.cn,以便我们进一步核实后予以加分。

联系电话:0991--411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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