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
〔2019〕6 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
105 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推荐和招收推免生,适用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荐和招收推免生工作。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研究
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各学科
带头人等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
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方案,含推免资格遴选方案和推免生复试录取方案。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名额分配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各学院推免
生名额,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 2 —http://yz.chsi.com.cn/tm)公示。
(二)专项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优良学风班、“2+2”辅导员及高水平运动员等推免生
专项计划由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时对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推荐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
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前三年(动医专业前四年)所修
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 35%以内;新疆和西藏
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45%。
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优秀者;
获得全国或省部级荣誉者;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
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
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优先推荐。
(四)制定方案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方案,经学院推免工作领
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后实施,同时对考生和社会公布。
(五)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 3 —(六)推荐名单
各学院根据本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核申报资格,通过面试等形式组织
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
质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学院推免
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依次通
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推荐
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七)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
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
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
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到“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未获得录取即
失去推免机会。
四、招收要求
(一)招收原则
招收推免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自主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的原则。
(二)招收条件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的推免生均可报考攻读我校研究生。
(三)专业目录
我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必须留出
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研究生院网
— 4 —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供考生查询。
(四)复试方案
各学院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复试录取方案,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同时对考生和社会公布。
(五)复试要求
复试原则:分类考核、品德为先、注重质量、自主选择、择优录取。
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
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体
现特色;鼓励支持考生和导师自主双向选择;在科学选拔的基础上,择优
录取。
复试内容:主要以面试和实验操作为主,既要注重对专业素质、实践
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的考查,又要注重对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心
理素质、兴趣特长等的考察。对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
实验操作技能、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
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能力的考查。
复试形式:按一级学科组建复试小组,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小组成
员不低于 5 人,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进入复试小组;
每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 15 分钟。
复试名单:参照我校推荐条件,按照可接收名额的 1.2 倍确定并公布
复试名单。
各学院严格遵照《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开展复试
工作。复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
员基本规范》。
— 5 —— 6 —
(六)录取名单
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总成绩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报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导师、复试成绩等)依次通过学
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
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五、管理与监督
(一)注重规范管理,加强督导巡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生工作,
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学校选
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
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二)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学校根据规定及时公布推免工
作方案、推荐名额、推免生名单、招收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名单、拟录
取名单等信息;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实时公布相关信息及考生申诉方式。经
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公布申诉渠道,保障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既要注
重提高选拔质量,又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
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申诉。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542(本科生院),02787281816(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信访举报监督平台 http://jbts.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