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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985 211 34所 双一流

联系方式:010-62732884

  • 地区:北京
  • 类型:农林类
  • 隶属:教育部
  • 学科建设:院士:12 硕士点:149 博士点:97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6,二级6
  • 院校排名:综合排名:34 农林类:1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启航学校 | 更新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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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各招生学院和单位(简称学院,下同)为招生复试工作主体,院长和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院长、系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以系或学科为单位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巡视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2020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4月14日发布,部分生源充裕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上调专业分数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复试分数线近期将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凡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确认复试通知”按钮。

三、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时间

复试启动时间为五一之后,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确定。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三)基本要求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四、复试组织

(一)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避免考生跨地区流动和聚集。

2.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内容、复试成绩占比、复试流程和安排、总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办法、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和研招办网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要求,提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者邮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等电子版进行审核,面试时再次查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远程复试

主要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具体的考核内容、方式、要求、流程等详见学院复试细则。

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占比应在30-50%范围内。同一学院执行相同复试成绩占比标准。

复试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一年。

五、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复试方式和要求参照一志愿复试进行。

2.所有校内外调剂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六、录取

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拟录取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必须在学院拟录取名单形成时提出,过后不再补办理。此前保留入学资格拟于2020年返校就读的研究生需向招生学院(单位)提交返校申请,在校期间的管理同2020年录取的新生。

七、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62732880,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

八、其他

1.体检。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学院收取每生100元复试费。湖北地区考生可免交复试费。

3.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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