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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统考生复试实施细则

时间:2024-05-03 栏目:志愿报考


为做好我所2021年硕士统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院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同时考察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

组长:见官网。

研究生主管部门应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复试规定、流程及各项要求,针对远程复试系统开展技术培训。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

2021年我所硕士生招生剩余录取指标6个,含调剂名额5个。

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有: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核技术及应用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四、复试准备工作

为避免考生大规模流动、聚集可能引起的交叉感染,2021年我所的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网络远程视频复试方式进行,预计于4月9日-23日期间组织,直至招满为止。

1.材料审核

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资格的审核。

2.视频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

复试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材料科学工程、普通物理等。

3.复试的监督管理

复试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违犯相关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试过程中不录像、不外传考试内容。研究生院将在后期及入学后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严格复审,凡提供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均可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复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与调剂考生水平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参加我所夏令营复试且报考我所的考生可直接录取。

(3)调剂生调入专业与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且符合我院调剂生源要求。

2.面试

考生应提交的材料:按模板填写考生情况一览表(含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近4年科研成果、健康告知等)、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列表及学习成绩(年级或专业)排名(电子成绩单由考生如实填入模板待入学后核验)、个人自述(包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视频面试前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设备调试,复试全过程采用双机位复试,主要使用腾讯会议作为线上复试,小鱼易联作为备选复试软件。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占25%,面试50%,导师评分占15%,外语水平占10%。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给出评分,同一学科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六、复试评分要求和录取

1.原则上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检查结果等做出综合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排序,填写《硕士统考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

3.拟录取名单经所主管领导审定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0224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咨询电话:0816-2494702

4.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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