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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04-27 栏目:志愿报考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0588)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

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

试点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

设学校。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和改革

开放前沿地广州,发展历史悠久。学校创办于 1957 年,前身为广东

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2002 年更名为广东

技术师范学院,2018 年 11 月 30 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

学。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有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

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 8 大主要学科门类,其中控制科学

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

民族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拥

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 4 个一级学科硕士

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 3 个专业学位授

权点。学校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

点单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有

18 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

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1416 人,其中专任教师 1005 人,正高职称142 人,副高职称 320 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比例 45.97%,

具有博士学位 351 人,占专任教师 34.93%。教师队伍中,有特聘院

士、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中国

专利优秀奖获得者、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全国优秀教师、

第四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能手、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中

组部“青年千人”、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

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

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

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学校坚持产教结合、科教融合,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

升。学校建设有 1 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

实验室)、2 个省级智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中

心)、3 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1 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3 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 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国际合作基地),2 个广东省教

育厅科研团队。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建了“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

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了 223 个政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实践基地。

近 5 年,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1 项,其中国家级

2 项。学校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

2.4 亿元。图书馆藏书约 225 万册。

学校突出职教特色,服务广东经济社会。作为广东“职教母机”、

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

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

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

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

教学发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学校是粤

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

会、广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

事长单位。

学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

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第三

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

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

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

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 年我校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等 4

个一级学科(含 17 个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电子

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 3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

育硕士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

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

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 9 个招生领域(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数学)、学前教育为今年新增专业)。教育硕士(职业技

术教育)招生领域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

文化艺术等 5 个招生方向,主要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

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

“双师型”师资。

2020 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

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88 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4

人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 3 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236 人。

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 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

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

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

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 5 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

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

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2、3 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

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

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

承认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

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英语)等 4 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

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美术科目专任教师。

(d)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e)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

机构中的教师。(f)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 2 个招生方向(加工制

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且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

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

条件相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

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各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

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

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

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

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

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

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

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

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

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

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

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0 年招

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

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

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

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

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

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现场确认情况变动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

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

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

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

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

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

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

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

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我校执行国家 A 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

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

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

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

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

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报考会计硕士复试中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

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

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

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

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

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

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

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

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

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

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

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

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

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

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

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

法就业。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

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

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

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

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

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

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

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

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

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

据。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 3 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1)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

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 7000.00 元/生•学年;其他定向

生 8000.00 元/生•学年,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计划免收学

费。

(2)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 800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

士 7000.00 元/生•学年;会计硕士 15000.00 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

(1)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 1000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

士 8000.00 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

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

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 100%,发放标准为每生

每年 10000 元。

(二)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 12000 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

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奖励。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

10%,奖励标准为 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

数的 25%,奖励标准为 4000-8000 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

人数的 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 20000 元,覆盖面按上级文

件规定。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 500 元

奖励,覆盖面 7%。

(六)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 元/生。

(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 元/生。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 元/生。

(九)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

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

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 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 4500

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

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

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

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

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293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丁老师,宋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gp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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