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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建筑大学考研拟录取通知

时间:2024-04-25 栏目:志愿报考

首先祝贺你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表现通过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环节的考核,被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为方便你办理档案、组织关系转递和户口迁移等入学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组织关系转递

1.档案。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考生可凭“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考生按所在学校统一时间办理,非应届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办理并寄(送)到录取学院(请在档案材料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我校的学科专业名称);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5月4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机关楼223)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邮编:110168,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表:

学院名称
收件人
联系方式
(区号024)
建筑与规划学院
丁晓雯
24692115
土木工程学院
魏学艳
24694123
机械工程学院
张 浩
24692190-803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韩仲旭
24691889
信息学院
宫 巍
24690043
管理学院
孙鹏
24693563
交通工程学院
任晨曦
2469486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朱伟杰
24690301
设计艺术学院
牛思琦
24692252
商学院
许 音
24694989
外国语学院
彭 鹏
24690689
理学院
邓媛媛
2469006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思姣
24693980


2.党团组织关系。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递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方法:党组织关系在辽宁地区的考生,请通过网络转接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虚拟专网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如“中共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 “中共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以外地区的,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转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 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沈阳市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后,统一将介绍信交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所报到点。

二、户口迁移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现户口为集体户口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以及现户口为非集体户口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迁移户口。

选择迁移户口的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号码、民族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各项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户口管辖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及户籍民警章。《户口迁移证》请自行携带,于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报到点,由各学院统一到各相关部门办理。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

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拟录取考生可于5月7日-6月1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对逾期未登记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其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对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注意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研究生招生微博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领取。

四、非全日制考生校内住宿申请及课程学习方式确认

请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于5月7-25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入学后是否在校内住宿,并确认课程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进行课程学习或参与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两种方式之一)。考生提交的校内住宿申请及确认的课程学习方式是学校安排研究生住宿、组织教学运行及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五、“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

请全体拟录取考生于5月7-30日登录研究生院首页,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研究生”角色,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可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并维护和填写以下信息:

1.基本信息维护:包括“自然信息”、“学历历史信息”、“其他信息”及“头像修改”。

2.亲属信息维护:至少填写2名亲属信息,“亲属联系电话”依次填写所填亲属的联系方式,中间用逗号间隔。

3.有关说明:

①请认真阅读页面中的操作提示或样例并按要求填写。

②“自然信息”中:

联系电话:将作为通知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准确填写;

家庭住址:选择现在家庭所在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乘车区间:是指家庭所在地区,须与“家庭住址”一致,县级地区的选择区间应按所在县的隶属市选择;

生源所在地:选择报考研究生时所在的省市。

③“其他信息”中: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从大学本科开始填写;

本人简历及社会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④头像修改: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照片背景为蓝色无边框,像素为390(宽)×567(高),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1M、不小于100KB,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该照片将用于校园卡的制作,请务必按要求及时上传。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时完成档案转递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其中非全日制考生还需完成校内住宿申请和课程学习方式确认。逾期未完成的考生,学校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

最后,感谢你选择到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深造,让我们相约金秋的沈阳!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联 系 人:金宁 徐亭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建大研究生微博:http://e.weibo.com/u/2340846533

“研途”微信平台:微信号为SJZU_yantu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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